武陟县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申报武陟县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
示范园区、示范项目和返乡创业助力
乡村振兴优秀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示范带动效应,经县政府同意,决定评审认定一批县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示范园区、示范项目和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优秀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创建县级示范乡镇、示范园区、示范项目已列入2022年度政府工作目标。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按照《武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陟县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等三个办法的通知》(武政办〔2021〕22号)的规定执行。
(二)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优秀项目申报条件和材料参照武政办〔2021〕22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要着重突出助力乡村振兴主题;项目为解决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做出突出贡献;项目对脱贫家庭增收有较强的拉动作用,带动增收的脱贫户数在3户以上,增收效果明显。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人以上,其中脱贫人员占20%以上。
(三)已被评为省、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示范项目和返乡创业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的,不再申报;曾经享受省、市级就业补助资金奖补的园区和项目,不再申报。
二、申报程序
县级示范乡镇、示范园区、示范项目和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优秀项目按照武政办〔2021〕22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
三、申报时间
2022年11月18日至30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须按规定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经乡镇(街道)人社所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有关要求
(一)示范乡镇、示范园区、示范项目和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优秀项目的推荐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严格标准、好中选优的原则。
(二)各申报单位根据模板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纸质版须装订成册,《申报表》要装订在第一页。
(三)各乡镇(街道)要对申报单位组织实地核查,并如实填写《实地核查表》,确保乡镇、园区、项目符合申报条件。
(四)各乡镇(街道)对申报的园区、项目分类汇总后,填写《汇总表》并上报。
(五)申报县级示范乡镇、示范园区、示范项目和助力乡村振兴优秀项目的单位,应认真对照武政办〔2021〕22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内容,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应材料,对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取消参评资格并严肃追责。
联系人: 崔林杰 联系电话:7270053
附件:
1.2022年各乡镇街道就业工作责任目标
2.武陟县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申报表
3.武陟县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申报表
4.武陟县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申报表
5.武陟县农民工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优秀项目申报表
6.武陟县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实地核查表
7.武陟县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实地核查表
8.武陟县农民工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优秀项目实地核查表
9.武陟县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申报汇总表
10.武陟县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申报汇总表
11.武陟县农民工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优秀项目申报汇总表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