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推动2024年第一季度......的通知

2024-02-06 16:48:21 3639

一、奖补范围

2024年2月5日至2月24日保持连续生产 (日均用电量不低于2023 年日均用电量的 70%) 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奖补标准

(一)政策标准

以 2024年1月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联工人数为基数,按 500元/人的标准进行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

(二)数据来源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由市级统计部门按照经济普查确定的2023 年度在库企业名单提供。

2.电网直供的企业用电量数据由各地电力部门审核提供;非电网直供的企业用电量数据由其转供电主体盖章认定,同时提供相关电费往来票据及转供电主体的总表用电数据,总表用电数据由转供电主体提供电力户号经电力部门审核确认。非工业生产用电不统计在内。

3.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以 2024 年1月份实际缴费人数为准,2 月底前补缴人员可计算入人数;集团子公司参保人员在集团总部的,需集团总部审核盖章、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

(三)限制条件

各地对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的企业,不列入奖补名单 (可通过“信用河南”查询,并保存查询结果)。

三、工作流程

各地统计部门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及企业联系方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于2月7日前推送给当地电力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地电力部门匹配企业用电户号,无法匹配企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企业确认用电户号;各地电力部门根据企业用电户号统计用电量数据,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于3月1日前推送给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无法直接筛选的,将企业名称、用电户号、电力用户名称、用电性质、用电量等信息一并推送;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配合做好特殊情况现场核查工作;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当地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确定补贴企业名单和金额,并核查失信惩戒情况,经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31 日前将汇总表 (见附件) 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补贴发放

此项奖补采取“免申即享”方式,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厅拨付到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财政部门。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企业账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王爱学0371-69690326

省财政厅

冯超阳 0371-65808715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任静雯0371-65509847

省统计局

王舒玲0371-69699897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李桂林0371-67903370

附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相关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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